重庆频道消息 春节期间,表弟希望借表哥的车,开去女朋友家里拜年。表嫂担心借车有责任,要求表弟跟自家签订一个“借车协议”。原本这一切挺有道理,可“借车协议”里的一段话却让表弟气愤不已,找到表哥讨要说法,还惊动了民警。
去女友家拜年,向表哥借车
张俊今年26岁,是一名专职驾驶员。去年张俊谈了个女朋友,今年春节,张俊要去见女朋友在涪陵的父母,二人商量在大年初五出发。由于是第一次上门,张俊想找表哥李明借辆轿车撑撑面子。
李明比张俊大几岁,住在沙坪坝区,两人的母亲是亲姐妹,这对表兄弟之间从小关系就比较好。李明年前新买了一辆十来万的长安轿车,主要用于平日上下班代步。
李明同意借车后,可妻子王娟却有些不乐意。王娟表示,借车可以,但必须签一份《借车协议》。
表嫂担心,提出要签协议
原来,王娟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她认为,近年来由于借车引发的矛盾不少,也担心自家会因为借车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因此她写了一份协议,协议中规定了用车安全,例如用车期间一切事故由张俊承担,不能酒驾和做违规违法的事情等。
初五早上,张俊来到李明家中取车时,根本没来得及仔细看嫂子手里的协议,就与表哥两人签字、按手印,然后开车离开。李明为了表示对表弟的支持,还专门去加油站将油加满,并表示这箱汽油不要钱,全当他支持表弟的婚姻大事。
当晚用完车后,张俊将车开回了重庆,交还给了表哥。
感觉受侮辱,表弟讨说法
等待自己的事情办完后,张俊才拿出这份协议来仔细查看。可当他仔细阅读完整个协议后,顿时火冒三丈。因为其中有一段写道:“虽然你的父亲有残疾,听力障碍,但能听清楚部分内容,有理解能力,可以作为担保人。”继续看下去,还写着,“本车承保事故费用50万元,如果撞人后有超出的金额,应张俊赔付。考虑到张俊经济条件有限,但也不能规避责任。”
看完后,张俊立马给表哥打去电话:“我经济条件是没得你好,但你也不能侮辱我!”张俊觉得,这份协议一是侮辱了自己父亲是残疾人,二是侮辱自己没钱。
李明也蒙了,他表示,这份协议是老婆拟定的,他也没仔细看,让表弟不要多心。可张俊仍不服气,连续打电话给表哥。前天晚上8点10分,李明感觉忍无可忍,于是拨打110求助。
沙区110快处队民警来到李明家中了解情况后,民警与张俊通了电话,电话中张俊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在民警的劝导下,李明在电话里向张俊道歉,而张俊表示理解表哥,这件事就算了。
律师提醒
签订《借车协议》有必要 但需注意用语
昨日,重庆昂正律师事务所的杨朝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表嫂这样的做法是因为法律意识很强,值得肯定。但在协议的语言上,律师认为应当稍微委婉一点,比如第一句可以写成“父亲是具有完全意识的人,能清晰表达……”第二句可以就写“超出之外金额由对方承担。”协议应当是彼此接受的文明语言,让对方不至于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