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重庆市扶贫办获悉,我市在“十二五”时期实施的20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00个贫困村累计投入资金235.8亿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大为改善,基本达到“七有四通三解决”的建设标准,实现了整村脱贫。
我市在“十二五”初期识别出2000个贫困村,随后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次实施了整村脱贫工程。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说,我市贫困村主要分布在武陵山、秦巴山连片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脱贫难度大,脱贫成本高。对贫困村实行整村脱贫,可以有效瞄准贫困人口,集中力量解决影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突出问题。
与过去的扶贫方式相比,整村脱贫工程的投入更大,除每个村得到的1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外,还整合了行业、部门和社会资金。
5年下来,2000个贫困村累计投入235.8亿元,平均每村获得建设资金1179万元,大大推动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共服务的改善。
据了解,贫困村实现“整村脱贫”的基本衡量标准是“七有四通三解决”:“七有”即有稳定收入、有基本保障、有基础知识、有一定技能、有稳定住房、有公共服务中心、有一套比较好的领导班子;“四通”即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三解决”即解决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全面解决生态和扶贫搬迁问题。截至目前,2000个贫困村已基本达到这个标准,实现整村脱贫。
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2000个贫困村共新建或改扩建村社公路2681.4公里,油(硬)化公路1.2万余公里;新建水池6356口,新建或整治山坪塘5435口,解决27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基本实现户户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和电话,架设广播电视线路3.4万公里,通讯信号、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
在公共服务方面,2000个村改建和维修村级卫生室8.2万平方米,贫困村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新农合参合率达98%,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使贫困群众从整村扶贫中得到实惠。
在收入方面,2000个贫困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底的4235元提高到2014年的8240元,年均增长18.1%,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3个百分点。
今年,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在2000个村已整体脱贫的基础上又识别认定出新一轮1919个贫困村,并提出在2017年前完成1919个贫困村的整村脱贫工作。今年,我市已下达整村扶贫专项资金14.1亿元,推进1091个贫困村的整村脱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