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业务的发展,快递业发展迅速。当前,重庆市快递市场已经形成国有、民营、外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10月19日,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徐文葛在汇报《重庆市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时说。
自该条例实施以来,重庆市邮政设施建设得以加快推进,邮政业务特别是快递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
法规实施部门:《条例》有力推动了邮政业快速发展
《条例》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据统计,目前重庆市共有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142家,备案分支机构873家。徐文葛表示,《条例》的实施为重庆市邮政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为规范快递企业行为,重庆市快递企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签订了《重庆市快递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邮政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累计157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7万元。
在山东“毒快递事件”发生后,为了保障快递市场的规范安全,市邮政管理局依据《条例》,对流入重庆市寄递渠道的危险化学品即发现即处理,共处理4起类似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落实《条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都市区邮政设施专项规划(2008-2020年)>实施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的落实工作。
在加快村邮站建设、保障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重庆市38个区县8318个行政村规划建设村邮站,目前累计完成村邮站建设2673个,占计划数的32.1%。另外,有1868个村邮站纳入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并运营。村邮站的建设为快递下乡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提供了邮政快递运输渠道。
市人大常委会:邮政普遍服务保障不够均衡
9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不仅听取了部分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并赴九龙坡区陶家镇树立村,实地考察村邮站建设运营情况。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元楷表示,《条例》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虽然重庆市城市、乡镇、社区邮政普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依然是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的薄弱环节。
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区县对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认识不足,对村邮站建设重视不够,村邮站建设进度缓慢,还有25个区县没有对村邮站运营进行补贴。
此外,《条例》规定,相关单位对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政服务要提供便利并不得收费。调研中邮政、快递企业反映,有单位不允许邮政、快递投递车辆进入服务区域,或者对车辆进出收费或变相收费;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投递人员进入小区投递包裹强制收费,影响了企业服务质量,不利于邮政、快递企业健康发展。
在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发现,《条例》规定的个别条款已不适应邮政业快速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
例如,《条例》规定在城镇居民楼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报箱,实际生活中信报箱的实用性在逐渐降低,而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居民对设置快递智能柜等公共投放点的需求日益增长。
加强村邮站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题
结合调研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建议,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市、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好《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例如,将邮政设施规划纳入“十三五”规划当中并严格实施。同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对《条例》实施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督促政府切实加强村邮站建设工作,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题。
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配合市人大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快递业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重庆市寄递渠道安全。
市邮政管理局还建议,将改善快递末端服务纳入市政府的民生实事工程,充分利用社区力量,拓展信报箱服务功能,努力建设现代化投递平台,同时大力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着力打造现代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高效的邮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