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8日从重庆市财政局了解到,市委、市政府近日决定,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在人均补助(指市级以上资金)8000元的基础上,对建卡贫困户再按人均新增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市财政局人士提醒,此次新增的人均2000元标准,不是简单按每人2000元直接发放给搬迁农户,而是对贫困户特别是重度贫困户实施差异化补助,以防止“搬富不搬穷”、“搬近不搬远”。
按照计划,今年到2017年,全市将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30万人,其中建卡贫困人口21.3万人。21.3万人中,今年拟搬迁贫困户10万人,明年搬迁贫困户8万人,2017年搬迁贫困户3.3万人。为推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今年市财政、扶贫部门已下达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计划16.2万人,到位补助资金15亿元,对其中的搬迁贫困户10万人,拨付差异化补助资金2亿元。
此外,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我市将在贫困区县开展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将财政支持农业企业的涉农产业发展资金,按一定比例以股权形式,量化给流转土地的农户和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启动改革试点后,持股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而是每年按持股比例,以合同约定收益实行固定分红,让农户特别是贫困户享受租金、薪金、股金等多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