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4日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近日下达3.42亿元专项资金,包括2015年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市级补助2.0908亿元、幼儿资助经费市级补助1.0307亿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进一步扶持发展学前教育。
市财政局人士表示,此次公用经费补助按照普惠性民办园500元/生·年、普惠性公办园400元/生·年标准核算,市级补助比例按主城区20%、贫困区县80%、其它区县50%计算,各区县也应按照一定比例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局要求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普惠性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及办园条件改善、园舍租金、教师培训等支出,严禁用于土建项目和偿还债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