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22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滇池旅游度假区分局22日通报了一起诈骗案:昆明12家汽车租赁公司的26辆汽车被一女子骗走,价值1000余万元,其中包含宝马、奥迪、奔驰等豪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4月4日,云川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张某向警方报案,称公司的5辆宝马、奥迪等车被租走后,多次打电话向对方讨要均无果,且追踪其中一辆车上安装的GPS,发现已经被安到了一辆福克斯上。之后几天,警方又陆续接到报案,到4月7日警方立案时,已有12家租车公司的26辆汽车被骗,且都是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等高端车,嫌疑人全部指向了一名女子。
4月10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据高某交代,自己之前开小额信贷公司时因经营出现问题,签了两三千万元的外债。在走投无路之下,就于2014年11月注册成立了云南广硕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办案民警介绍,高某的公司注册资本就有5100万元(经查系代办公司办理),又在黄金地段租了四层楼,装修豪华,而且经常能调到兰博基尼等豪车,同行们都认为她很有实力。但其实,她的租车公司一辆车也没有,有人租车时,她就从其他租车行调车。
“租车行内部之间相互借车手续较为简单。”民警介绍,仅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不需要押金,就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车。高某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
高某租车时手笔很大。如她向某租车行先后租了8辆奥迪,其中5辆奥迪A8她要求一次性租3年、月租共13.5万元,以为迎来商机的租车行就直接从4S店购买了5辆新车租给她。
“到我们查获这些车的时候,有的车只开了1500公里。”办案民警介绍,但其实,高某先后把租来的26辆车用于抵债或低价抵押给小额信贷公司,一辆奥迪A8只能抵押18万元。目前,警方已经从文山、昆明晋宁等地追回了10辆车,并于22日进行了发还。警方抓获高某时,她身上只有400元现金。
警方表示,应当引起警惕的是,收取其车辆的小额信贷公司不但要承受经济损失,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四川男子庞某开设的小贷公司先后收了高某10辆车,因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明知车不属于高某,仍然收购了车辆,因此被检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捕。警方提醒:企业不要被一些浮华的表象所迷惑。收购车辆时一定要看清资质和手续,否则损失很难追回:“一些车辆被转手到了珠海、东北等地,目前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