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李雨生)阴雨天驾车撞人后逃逸,无目击者,民警仅凭现场遗留下的一枚螺丝钉锁定肇事车辆,从3700张“过车拍”中淘出真凶。4月19日,违法人魏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之中。
4月6日一大早,武汉市交管局东新区交通大队接到报警称:豹懈还建小区三期内发生一起小轿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民警现场调查得知,早上6时30分许,小区内居民桂爹爹一个人打着伞在路上行走,突然身体被猛地撞了一下,倒在泥泞之中,等他抬头一看,一辆疾驶而过的小轿车消失在雨中。此时周围没有什么人,桂爹爹只好爬起来,一瘸一拐走回家中。回家后不久他越来越感觉到左肋疼痛难忍且呼吸也很困难,慌了神的儿子问及痛因,桂爹爹才把早上遭遇诉说出来。见情况紧急,桂爹爹儿子一边将父亲送往医院救治,一边快速报警。
由于还建小区各种设施尚在完善之中,整条道路旁暂没有安装视频监控,事发时又没有任何目击者,现场也没有遗留下明显的线索,连肇事车辆的颜色都无法判定,“无法以车找人”就意味着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了一起“无头案”。
通过反复的模拟现场,在桂爹爹倒地的方位上民警找到一枚不起眼的螺丝钉。这是一枚固定反光镜的螺丝钉。显然,事故车辆有一个反光镜被破坏。于是民警将目光盯在了还建小区周边方圆10公里范围内的视频监控,重点查找事发时段内反光镜有破损的车辆。
豹懈街东临黄石,南靠江夏,加之当日正值清明期间,路上来往祭扫车辆特别多,如何在不明逃逸方向及车辆中找出符合肇事特征的车辆谈何容易。民警找到武黄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调取相关的视频监控,从“过车拍”中一张一张筛选。通过近10天的不懈努力,查找了3700张“过车拍”,终于找到了一辆银白色的轿车,其右侧反光镜被撞掉,耷拉在轿车一旁。该轿车通关后往武昌方向行驶而去。
4月16日,民警根据轿车车牌,很快找到了车主魏某,并将其传唤到交通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讯问,魏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52岁的魏某是洪山区人,刚拿驾照不久的他购买了一辆新轿车。事发当日,他送亲戚前往豹懈还建小区,送人完毕后下雨路滑,心急赶着回家的他加速往回赶,也许是下雨挡了行驶视线,他感觉车身猛然抖了一下,不在意的他以为是撞了个树桩,于是没作停留继续往前赶。回到家后才知右反光镜被撞掉了,于是他将车开到就近的“4S”店进行修理。直到民警找上门来魏某才知撞了人。
为了表达自己的愧疚之心,4月19日上午,魏某主动到医院看望慰问伤者,赔付了先期看病的钱,取得了伤者家属的谅解。民警表示将根据魏某的表现及伤者后续情况作进一步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