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第14个为期三个月的长江春季禁渔期来临,而近期一则“40年内长江淡水鱼将灭种”的预测引发社会关注。4月14日起,记者随省政协组织的“追江赶海”专题实地调研发现,江苏省长江渔业资源保护不乐观,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只要多方联动合作,珍稀“长江渔歌”就不会成绝唱。
情势严峻,但不必太悲观
4月12日11时许,正在南通滨江公园游玩的市民李建平无意间眺望江面,突然发现100米开外的江面上有四五条江豚正在嬉戏追逐。有“水中大熊猫”美称的江豚成群重现眼前,让人激动。
“江苏省长江渔业资源保护总体情势严峻,但也绝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么悲观。”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汤建鸣介绍,全长364公里的长江江苏段,是长江水系渔业资源分布最密集、特有和珍稀名贵种类数量最多的区域。虽然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域内渔业资源衰竭明显,部分品种濒危,“长江三鲜”之一的鲥鱼甚至基本绝迹,但近年来实施一系列保护政策举措,进一步恶化态势已基本得到控制。最新监测显示,目前长江江苏段仍有鱼类161种,常见种类超过80余种,中华鲟、白鲟、江豚、胭脂鱼等保护性濒危物种依然活跃江中。
“一些珍稀鱼种甚至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长期跟踪监测江苏省长江渔业资源的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专家张彤晴说,持续多年的伏季休渔和增殖放流起到明显作用。近年来,仅政府部门就组织向长江放流各类鱼苗种逾15亿尾,多年不见的河豚、鲻鱼、赤眼鳟等种类重现江湖,鳜鱼、翘嘴红鲌、中华绒鳌蟹甚至刀鱼等品种还呈上升趋势。“目前长江鱼类年均增产4000吨左右,江苏段仍是流域珍稀鱼种多样性基因库。”
水体污染,才是第一杀手
记者注意到,无论伏季休渔、捕捞许可制度的执行,还是渔政部门强化执法监管,人们往往把注意点聚焦在渔民身上。“江里鱼变少了,怪罪我们捕鱼的,真有点冤。”正休渔上岸的启东渔民戴宏伟指着10多公里宽的江面向记者诉苦,江苏段江面开阔,鱼群分散,想捕光也做不到。
参与专题调研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无锡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专家徐东坡对此表示认同,自然捕捞并不是造成渔业资源下降的主要原因。“较之于捕捞,污染、水建以及无序开发危害更大。”在徐东坡眼中,沿江水体污染才是第一杀手。据统计,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目前日排入长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805.4万吨,部分水域形成近岸污染带,水质严重恶化,造成鱼病、畸形鱼类增多,鱼类种群减少。
其次是各类涉渔工程严重破坏鱼类繁衍、栖息地。近年来,江苏省沿江开发和涉水工程建设如火如荼,沿江建有10个一类开放港口、169个万吨级码头、30多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10多座跨江大桥,不仅在建设过程中对水生生物产生直接损害,还对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环境造成永久性破坏。徐东坡分析,这些工程占用的沙洲、湿地、苇荡、近岸浅滩是水生生物资源索饵、产卵、栖息的生态敏感区,而闸坝修建阻隔鱼类洄游通道,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失衡、功能衰退。目前江苏省沿江适于各种鱼类繁衍、栖息的岸线,连以前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林立的堤坝,坚硬的岩岸,让江鱼们不仅找不到回家的路,连在哪里安家也已成为难题。”张彤晴忧心忡忡地说。
多方联动,保护中有序开发
“保护长江珍稀鱼种,需要多方齐心、协力。”专题调研组认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地区、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亟需走出一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方协作新路。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保护机制必须站好第一道岗。”专家呼吁,当前除了制定落实各种政策与规划、创新执行伏季休渔和增殖放流等保护举措、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当务之急是要引导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长江水环境的关系问题。特别在启动长江经济带建设之初,急需划定水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红线,在保护中有序开发。
在这方面,江苏省不少创新举措走在全流域乃至全国前列,先后建立国家级如皋长江刀鲚、国家级长江扬州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级南京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7处,面积达300多平方公里,这种通过建立保护区推进长江生态修复的做法得到环保公益组织认可。
“一种全新的部门联动保护机制也在创建之中。”汤建鸣透露,省里正协调建立渔业、海事、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间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合作保护机制,变事后被动查处为事前、事中联动监管。
14日下午,调研组走进江苏中洋集团长江珍稀鱼类养殖基地,看到外面难得一见的河豚、鲥鱼、刀鱼、鲟鱼等珍稀鱼种竟然以数百万尾计嬉戏在各类鱼池中。“这里成功保护8个长江珍稀鱼种,拥有5个种质资源库,养殖24个其他珍稀物种。外面难得一见的鱼种,我们这里全有。”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洋集团总裁钱晓明自豪地介绍,经过20多年刻苦攻关,中洋成功实现河豚、鲥鱼、刀鱼、中华鲟等长江珍稀鱼种的人工抢救、留存、繁育、放流以及产业化经营,年培育优质鱼苗2亿多尾,建成了世界最大的长江珍稀鱼种产业基地和国内唯一的国家级长江珍稀鱼类标准化示范区,近年来每年坚持向长江投放河豚等珍稀鱼苗300多万尾,创造了长江珍稀鱼种保护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