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王华案发前曾担任过漯河市政协常委、漯河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等职。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等为骨干,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河南省漯河市实施了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19名被告人所涉及的11项罪名、31起违法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被告人王华在庭前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在法庭调查中启动了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参与该案侦查的6名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宣誓后,接受了被告人及控辩双方询问,以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在法庭辩论中,法庭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王华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地辩论。王华等19名被告人当庭进行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