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2日电(记者周相吉)四川安岳县工商局一所长涉嫌酒驾,且不服从指挥,对协警耍威风破口大骂并把协警撞倒在地。21日晚,安岳县工商局通过官方微博称,工商局涉事人员刘某已被停止工商所所长职务。当地县纪委已立案,将按程序依法依纪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据目击者称,3月20日下午2时40分许,四川安岳县安乐路口,一辆白色长安越野车在等红灯时,驾车男子被执勤协警发现浑身酒味。协警要求男子驾车靠边接受检查,男子却开车将协警撞倒在地,并对协警大骂。后经查证,驾车男子为安岳城区某工商所所长刘某,当时身着工商制服。
21日晚,安岳县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对刘某的处理结果:安岳县公安局查明涉嫌故意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刘某罚款2050元、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3分;已停止刘某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工商一所所长职务。县纪委已立案,将按程序依法依纪对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