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罗沙、史竞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6日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传播媒介公开有关党纪处分典型案件情况。
规定提出,凡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查处或批准,向纪工委备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查处的党纪处分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范围内发文通报有关党纪处分案件情况。
这些案件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涉刑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曝光。其中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应当予以曝光。
通报、曝光的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俞贵麟表示,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胜过千言万语,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不仅能令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感到震撼,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
俞贵麟说,各部门要以推进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为契机,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常态化、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