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夏季,突如其来的一场暴雨,给正在施工的长治“三河一渠”工程造成毁灭性打击。暴雨造成河水泛滥,河道淤堵,刚修建起的河道护坡几处大段坍塌、栏杆断裂、路面塌陷……现场满目疮痍。
大雨浇出了一个经不起考验的“豆腐渣”工程,也浇灭广大干部群众翘首期盼改变宜居环境心中燃起的希望之火。河水愤怒了,群众愤怒了,一封封举报信件雪片般寄到各部门。
“水之虐,怪河伯”。然而,此时主持河道治理工程的河道管理处处长乔起峰却“玩失踪”——失联了。逃匿期间,这位“河伯”还在指使亲信焚毁会计账簿,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资金,掩盖罪行,然而这只能更坚定办案人员的决心。最终,乔起峰被办案人员在河南驻马店的亲戚家抓获。经查,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00余万元,受贿130万元,挪用公款150万元,目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月25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长治市城市建设河道管理处原处长乔起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贪念始于思想逐利
乔起峰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1981年中专毕业后,先后在晋东南地区水利局、长治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工作,后来担任“三河一渠”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筹备成立长治市河道建设管理处时,他担任处长至2012年9月。
乔起峰给人们的印象是聪明能干、沉稳老练、工作努力、业务能力强,因此深得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但是,细细查看乔起峰的简历,可以看出,他并不安于现状,不满足于挣工资过日子。1991年,受当时经商办企业社会环境的影响,乔起峰下海经商,曾经营长治市渔种繁殖场等多个行业。据熟悉他的人们讲,乔起峰任河道管理处处长后,还经营一个买卖水利设备的公司,这个公司的生意风生水起,挣了不少钱。
据河道管理处的职工们讲,乔的公司直到其被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时还在经营,许多设备就放在河道管理处的仓库里。然而,这时的乔起峰经营的已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生意,逐利思想驱使他漠视了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更何况是从事与他职务相关联的商业活动。乔起峰多次利用职权,迫使“三河一渠”施工单位用他公司的水泵等设备,价格他定多少是多少,设备款从工程款中扣除。此外,他还向施工单位推销水泥、钢材,都高出市场价,款项依然从工程款扣除,施工单位有苦难言。
唯利是图,使他彻底由一个单位的领导蜕变成一个“奸商”,逐利贪念彻底主导了他的思想。
贪婪撬开信念之门
常言道:“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追逐利益的思想,让乔起峰变得贪婪成性,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对金钱的崇拜,让乔起峰变得痴迷。正如他在悔过书中写道:“身为一把手,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放松自己,平时不注重个人政治法律修养,贪心太重,对自己放任自流,没能经受住腐败风气的侵蚀。”
乔起峰从2003年筹备成立长治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至2012年9月,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长达十年之久,大权独揽,实行家长式管理。河道管理处有正式员工30余名,但一些重要岗位全部是雇用的临时工,包括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工程验收甲方代表等,这些人有的是其社会上的朋友,有的是河道供货商,有的是其情人。河道管理处的正式员工们都说,他们一年到头见不到处长几次。
这样的安排自然给乔起峰提供了大权独揽的便利,他自高自大,目空一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材料采购都必须经过他同意,个人意志不受约束地进入权力运行过程。如随意安排没有施工资质的潘某的施工队伍,进入分包工程,乔也因此取得数十万元的好处费。其法律意识淡薄或置法律于不顾,认为自己为别人办事收取“好处费”“感谢费”是理所应当的事,逢年过节别人给“红包”“拜年”是礼尚往来,不是贿赂收受礼金,大肆受贿。
2011年,乔起峰利用职务便利,在长治市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治理截污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等环节多次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王某、李某、邓某、朱某等人好处费、感谢费共上百万元。
疯狂走向灭亡之路
疯狂与灭亡仅有一步之遥。“河伯”总有遇到西门豹之时。权力在乔起峰的掌控下向金钱弯下了腰、低下了头,使其变得更加疯狂。乔起峰把工作和事业抛在了脑后,忘记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手中权力仅为自己谋一己之私利。
作为河道管理处处长,乔起峰仅是收受贿赂还不足以说明其疯狂、贪婪。更严重的是,他从不按规矩、制度、法律法规、程序办事,权力的滥用、对金钱的摄取手段花样百出,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巧立名目,骗取公款。经查,2006年,以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为由,侵吞公款;2008年,用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长治河渠治理项目部购买长治市中腾科技有限公司钢材虚假手续,骗取公款;2008年,以太原市政总公司长治项目部欠河道管理处水电费的虚假手续骗取财政拨款;2011年,安排单位职工盖某私刻神州公司和创智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并虚开账户,以可研报告编制费、补水勘测设计费、招标代理费骗取公款。这些款项每笔都在数十万元之巨,有的还达上百万元。
私刻公章,虚增工程。2004年至2006年,乔起峰利用职务便利,虚增工程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并指使单位职工私刻承建单位省水工局、省三建十分公司、林州二建公司公章、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用虚假手续开设账户,非法骗取工程款共数百万元。
私设账户,骗取公款。2008年,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安排张某私自开设本单位一般结算账户,骗取公款数十万元,乔将该款据为己有,并指使会计张某用虚假手续做了账务处理。
丧失原则,挪用公款。2011年12月,乔起峰利用职务之便,将长治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处收取的8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50万元,借给其妻妹闫某经营的新艺苑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升级验资使用,新艺苑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顺利升级。在对其立案调查期间,还对抗组织调查,销毁账目。
乔起峰在其悔过书中写道:“我万分悔恨,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自己多年的培养、教导,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期望和信任,对不起单位的领导和群众,也对不起自己的家庭,给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但悔之晚矣。”从这些忏悔的言语中,不难读出他的悔恨之情。
加强监督避免“一言堂”
乔起峰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此案的深刻教训,洁身自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要严明吏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乔起峰属无党派人士,在任河道管理处处长前后,一直在忙自己的生意。在组织上选调专业人才到河道处工作时,其向组织隐瞒了做生意的事实。乔起峰案再次告诉我们,德之不纯,难堪大用,早晚会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既要看才,更要看德,只有思想品德过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信服与支持。
要加强修养,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乔起峰身上汲取深刻教训,要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强化党纪法规学习;校正人生坐标,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去除侥幸心理,时刻牢记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不断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强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乔起峰多次“瞒天过海”,不难看出机制制度的漏洞。只有完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同时也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尤其要注意对权力行使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绝对避免“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