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涂铭)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宋建国涉嫌受贿事项均与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期间为谭峰等相关个人和单位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及其他请托事项有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被告人谭峰涉嫌行贿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5年2月1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宋建国涉嫌受贿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受相关人员所托,宋建国利用职权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个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