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 教育部网站5日消息,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查处了该校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处长、学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万青云公车私用问题,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华中科技大学纪委给予万青云党内警告处分。
据介绍,2003年底,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配备一台公务用车。2004年至2013年底,万青云负责该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据党纪政纪快查严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