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罗沙、毛一竹)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了解到,两个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以来着手建章立制,依法受理各类案件,推动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良好开局。
据了解,2月2日,两个巡回法庭迎来了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接待来访。当天,第一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79批,第二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54人。
为缓解信访压力,两个巡回法庭采取措施,增派人员,实行全员接访,并加强引导分流,采取预约方式,对未予接谈的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预定接谈时间,保证接谈质量。在接谈中,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坚持最后一问原则,保护当事人诉权。目前,两个巡回法庭信访秩序井然,没有出现缠访闹访现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据介绍,巡回法庭除了按照规定依法受理案件外,还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属于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以及不在巡回法庭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事项,需向相关法院和相关部门提出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