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重庆市财政局1月23日发布消息称,为支持各区县(自治县)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重庆市财政近日已下达各区县(自治县)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预算2.16亿元。
据悉,此次下达的2.16亿元预算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各区县(自治县)要安排足额资金购置越冬衣被,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的安全越冬问题。
重庆市财政局要求,救灾款物的发放应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应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