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1月20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7031人、提起公诉31572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906人,对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62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6319件。
2014年成绩
厅处级干部查处177人
报告中指出,去年重庆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共核查群众举报立案127件、自行调查发现立案377件、相关部门移送立案164件、接受自首等途径立案94件。
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0人、处级167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70人。
在资金、项目密集的工程建设领域,查处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质量和安全监管等环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418人;查处利用经营管理、物资采购等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国有企业人员犯罪104人。
城乡社保、民政救助、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查办458人,在征地补偿、种养直补、移民扶持、宅基地复垦等涉农领域查办107人。
2015年工作安排
行贿犯罪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1.加大对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2.严肃查办涉农补贴、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和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3.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办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领域职务犯罪;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积极运用督促起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5.落实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政治、业务、责任、作风、纪律“五过硬”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6.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健全新媒体时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个性化、常态化联络机制。
数据>
1991人
2014年,重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1991人、起诉3298人。
7866人
批捕抢夺、扒窃、入室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866人、起诉11774人。
5152人
批捕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5152人、起诉7874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97人、起诉1127人。
100人
批捕制售假药以及地沟油、“毒竹笋”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00人、起诉224人。
依法宽缓处理轻微犯罪,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924人依法不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923人。轻微案件办理速度提升,在遵循法定程序前提下快速办理1226件,审查批捕、起诉时间由过去平均7天、21天缩短为3天、6天。
137个
重庆市去年8个案例入选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占全国五分之一,连续九年保持前三位。137个集体、9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城口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江北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荣昌县检察院干警潘朗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300件
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未立案或移送审查的,监督立案300件,纠正漏诉230人,诉至法院全部获有罪判决;对认为法院裁判错误的提出抗诉58件,法院审结46件,改判24件、发回重审3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104件,法院再审审结100件,改判41件、发回重审4件、调解结案41件;建议再审54件,法院采纳52件。
20人
严惩司法腐败,严肃查处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公安、检察、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0人。
9人
对检察人员腐败“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9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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