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为正风肃纪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全面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述评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张晓松)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后,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抓具体问题,出硬招实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强化“两个责任”,全党上下凝神聚力、一起动手抓反腐
“没想到,带不好班子也要被问责。”在市局1名副局长、区分局3名局长副局长因涉嫌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后,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谢海生近日被免职。
2014年,仅福建一省就有1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查处,其中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许多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分量。
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作风靠开会,反腐败靠表态,被群众称为“雨过地皮湿”;有的地方和部门即使腐败案件频发也没人承担责任。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的要求,一年多来,中央纪委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深入中直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多次约谈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层层传导压力。
2014年4月,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还分成7个组,赴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等地,就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调研指导。
对于那些“只挂帅不出征”、说得多做得少、造成腐败案件频发的党委及其负责人,中央纪委实施一案双查、坚决追责: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相关党组织被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已官至副省级干部的原市委书记童名谦被“双开”……
开展约谈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改进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党上下一起动手抓反腐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动力。
在各级党委大力支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2014年,中央纪委再次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力进一步加强,分别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
省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并从90%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了出来,不再参与治理公路“三乱”、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非主业,而是并拢五指、攥紧拳头,把更多力量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主战场”。
聚全党之力,作雷霆一击。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等,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