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涂铭 熊琳)“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执行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的新尝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宝武表示,除金融、交通等部门外,期待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对失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1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2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2014年11月30日,昌平法院共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701人。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10月至今,北京市法院系统共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录入24146名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青松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失信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主要是恶意转移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领域。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包括虚假离婚、虚假赠与或买卖、通过合法买卖形式转移财产以及公司通过抽逃出资、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转移财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失信被执行人采用更为多样、先进的手段隐匿名下财产,给法院系统执行增加了难度。”张青松表示,一些老赖将银行账户清零,将存款隐匿在新型金融工具支付宝中,最后经过多方查询,才找到财产所在。
张青松说,执行难是法院系统长期面临的难点问题。目前,通过对失信当事人限制出入境等方式,法院系统与交通、金融、出入境管理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今后,法院系统将会向社会各个消费行业进行定向通报,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对抗空间,营造更加诚信文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