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1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西北“全能神”邪教组织两位重要骨干成员张树芝、耿玉琴积极发展邪教成员,并利用书刊及手机内存卡、闪存卡、播放器等电子文本大肆宣扬邪教。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10日发布一审判决书,认定此二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4年。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张树芝今年44岁,小学文化,朝阳市下辖北票市人,另一名被告人耿玉琴63岁,小学文化,朝阳市双塔区人。因涉嫌邪教犯罪,俩人于2013年7月30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树芝、耿玉琴长期信奉“全能神”,并分别在“全能神”邪教组织中担任辽西北地区重要骨干成员、重要家庭接待成员等职务,积极发展邪教成员和传播大量邪教宣传品,并宣扬“只有全能神是真神”“现在灾难来了,只有信仰全能神才能躲过灾难”等思想。公安机关于2013年6月22日对“全能神”邪教组织重要成员实施统一抓捕行动,张树芝、耿玉琴落网。民警在张树芝随身携带的包内搜查出大量存有“全能神”邪教组织相关信息的手机内存卡、SD卡及播放器闪存卡等物品,并予以扣押;在耿玉琴家中搜查出并扣押关于“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书籍184本、手机内存卡、MP5闪存卡及存有“全能神”内容的播放器闪存卡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树芝、耿玉琴利用传播邪教书刊、内存卡、播放器等电子文本,宣扬邪教,破坏法律及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此,判处张树芝有期徒刑7年,判处耿玉琴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