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2月6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廊坊市中院定于2014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
据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铁男利用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等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刘铁男的刑事责任。
刘铁男受贿一案,因其本人曾位高权重、涉及“审批腐败”且涉嫌受贿金额巨大,其子刘德成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充当国企只挂名不上班的“影子员工”吃空饷,牵涉多家知名企业、相关行贿人是否受到法律惩处等多重因素,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