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全家人有勇气面对未来。”10月15日,梁平县合兴镇合兴村村民黄堂建含着眼泪,对专程送来6万元救助金的民政干部说。此前,他的儿子因救人严重烧伤。
儿子烧伤截肢花光家中积蓄 政府送上临时救助金
记者在黄堂建的土坯房外看到了他19岁的儿子黄礼顺。黄礼顺膝盖以下已被截肢,上身是严重烧伤后留下的痕迹。
去年12月之前,黄礼顺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小伙,12月12日,黄礼顺所在的工厂发生火灾,他为了救人,自己被火大面积烧伤,膝盖以下被截肢。
黄礼顺在福建进行了前期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33万余元,其中自付金额68万余元。黄家花光了所有积蓄,向所有亲友借了钱,但黄礼顺还需要更多的后续治疗,帮助恢复身体机能。当地医生告诉他父亲,若康复得好,黄礼顺今后能安上假肢走路。但后续治疗费至少还需20万左右。“无人能借钱了。”黄堂建不知如何是好,黄礼顺也常常哭泣。
为了让儿子心情有所好转,国庆后黄礼顺被接回到了重庆梁平县老家。刚一回家,县民政局就为他送去了5000元的临时困难救助金。随后,县民政局又将此事上报到了市民政局。10月15日,市民政局为黄家送去了6万元困难救助金。
生活突然遇到困难 可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生活上突然遇到困难,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那么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申请临时救助又需要哪些程序?来看政策解读吧!
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民政部门建档的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的程序有哪些?
临时救助按照“村(居)民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管理审批机关自接到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办结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申请。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重大支出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会同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初步确定救助金额,填写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印制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过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临时救助金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临时救助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按现金等价的物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