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五旬男子谭某凌晨多次拦截独行老妇作案,抢劫、强奸4人,受害者最大的80岁,最小的77岁。江门市蓬江区法院昨日披露该案,谭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获刑13年。
经法院审理认定,2011年12月1日清晨5时,被告人谭某在江门市蓬江区启明里守候,7旬老妇高某早起途经该处时,谭某突然从后大力捉住高某左臂将其强行拖至启明里旁边的花圃实施抢劫。其间,谭某强行脱去高某的衣服欲实施强奸,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得逞,后谭某将高某的100元抢走。2012年9月16日5时,80岁老妇冯某睡醒后想去厕所,因为居住的地方没有厕所,所以要到房子后面的公共厕所去。刚从厕所出来,被告人谭某推倒老妇后用手掐住其脖子,将其腰部的腰包扯下来拿走。法院认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间,被告人谭某在启明里、跃进路以七旬老人为作案目标,先后用上述手段分别对4名被害老妇实施抢劫,共抢得财物800元,以暴力手段强奸2名老妇,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法院决定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阮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