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公网消息,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在美国《纽约时报》撰文,反驳李柱铭早前称国家违背《中英联合声明》有关承诺的抹黑言论。梁振英指出,香港或外国都没有人可漠视中央的合法权力,任何所谓中国政府“干预”目前关于选举制度改革讨论之言,都属无的放矢,他强调国家关心香港未来的选举制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顺理成章,法有所据,并不违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原则。
李柱铭本月4日于《纽约时报》发表文章,把香港的示威活动形容为“捍卫香港核心价值的最后防线”,其所指的核心价值包括法治、新闻自由、良好管治、司法独立和保障基本人权,并声称中央违背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作出的承诺。
梁振英昨日则在《纽约时报》撰文反驳,指香港回归17年来,政府履行承诺,维持普通法法制、廉洁而有效率的政府和独立的司法机构,受到香港传媒和国际传媒的严格监察;鼓励并发展基础设施,以确保市民可以快速连接互联网,畅通无阻,并致力在这个高度自由开放的大都会推动和谐共融。
梁振英续指,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完全没有提及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只有1990年颁布并适用于全国的基本法,订明最终达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梁振英强调,《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订明,在行政长官选举选出的人,会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不论谈论目前由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或者在二零一七年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香港或外国都没有人可以漠视中央的合法权力。他又说,香港并非一般的民主地区,在现行制度下,行政长官的权力远远大于西方民主国家的市长,而须向中央和香港人问责。
梁振英又强调,任何所谓中国政府“干预”目前关于选举制度改革讨论之言,都属无的放矢,国家关心香港未来的选举制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顺理成章,法有所据,并不违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