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9月25日电(记者桂娟)嵩山少林寺起诉当地政府部门索要门票分成款的案件近日被媒体曝光。在“国庆”黄金周旅游旺季到来前夕、新一轮景区“涨价潮”引发公众不满的时候,少林寺状告政府部门“赖账”的官司引发关注。
去年11月,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河南省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
郑州市中院郭处长告诉记者,该案已经开庭,双方提供的证据量很大,法庭一直在努力调解,一旦调解失败,将尽快审结,择期宣判。
少林寺提交的诉状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少林寺按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含常住院、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据少林寺方面统计,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嵩管委共拖欠少林寺门票分成款共计人民币4970万余元,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32万余元。
针对“出家人要那么多钱干嘛”的质疑,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解释,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重要的收入来源,这笔收入不仅是文物维修、殿堂重建等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也是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的经济来源。
据了解,这起案件主要因为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同,对门票分成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少林寺主要按实际进去景区参观人次计算,嵩管委则在给少林寺的门票款分成中,对享受50元票价的部分散客票价收入,对应减半,只付给少林寺15元,而且免票的人数也没有给少林寺分成。
嵩管委方面一位人士表示,景区进去多少人,都享受什么票价政策,有专门的网络系统实时统计。按照国家政策,有些游客需要免票,景区一分钱都没收,怎么跟少林寺分?
嵩管委方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他搜集的各种文书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少林寺的诉讼理由并不成立,但目前尚不能公开回应少林寺的诉求,“都交法律途径解决”。
嵩管委成立于1984年,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的规定,该委员会作为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以少林寺景区为核心的嵩山风景名胜区域。近年来,少林寺与当地政府多次因门票分成产生纠葛。
少林寺状告政府部门“赖账”的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少林寺等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摇钱树,这起案件生动地解释了景区和寺庙老涨价、普通人越来越“玩不起”的原因。
有网友认为,少林寺与政府门票分成纠纷折射资源分食之痛,门票收益不应是一笔糊涂账,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是认定门票高低的不可或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