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开发利用经济普查成果 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高丽18日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查工作和主要数据结果的汇报,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他强调,要充分肯定普查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牢固树立普查为民的思想,强化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张高丽指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经普办全力推动,普查对象积极配合,300万普查人员辛勤奉献,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次普查,手段有新突破,内容有新拓展,依法普查有新进展,是一次组织科学严密、过程公开透明、信息化程度高、数据真实可靠的成功普查。
张高丽强调,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海量数据,是一笔极其宝贵的财富,是十分重要的公共资源,要发布好、开发好、利用好,最大限度发挥普查资料价值。要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挖掘普查资料,系统分析普查数据,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寻找规律,揭示趋势,提出有预见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要积极推动普查资料共享,制定共享计划,提出共享清单,拓展共享渠道,坚决打破“信息孤岛”。有关部门要将普查资料作为研究“十三五”规划、制定产业政策、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依据。要全面推进数据公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能,方便用户获取、查询、使用普查数据。同时,要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个体资料,依法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
张高丽要求,要认真总结运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经验,全面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这次普查为契机,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统计和普查制度,变革统计生产方式。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统计规范统一,不断增强统计科学性和数据可靠性。要做好表彰先进工作,大力弘扬普查为民的思想,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以先进为标杆促进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
据了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已经相继完成方案设计、普查试点、单位核查、填报登记、数据审核、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等诸项工作。普查的主要数据将择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