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庆农村地区优秀师资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今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重庆直辖以来第一个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的专门针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
创新编制和岗位政策。每学年动态调整各校编制,余编使用优先用于农村学校招聘教师。增加特设岗位,解决了1.7万中小学教师“已评未聘”的问题,近三年,全市每年新招聘中小学教师均过8000人,近七成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等办法,统筹解决学校安全保卫、学生营养餐和寄宿管理等后勤服务岗位。
创新培养和配套政策。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为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一批本科层次全科教师,2013年首批招生632人,今年招生增加到1100人。实施幼儿园教师“3 2”或“3 4”培养计划,为幼儿园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计划五年培养1000人,今年首批“3 2”免费幼儿师范教育学生117人。
创新管理制度和师德建设机制。我市今年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创新专业发展政策。五年内对每名农村教师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参加区县及以上层次的集中培训不少于80学时。
创新待遇政策。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一定范围内的乡村学校教师给予补助,涉及33个区县的近10万名乡村教师。补助标准不低于每月200元,区县结合实际制定标准,最高的可达1000元以上。区县(自治县)政府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农村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
创新保障机制。区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教师工资额的1.5%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