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一起故意妨害执行公务案
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容亵渎,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不容侵犯。近日,本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故意聚众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融商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志强、部门经理郭雍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8月20日上午,市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市津汇广场执行工作任务期间,融商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志强、部门经理郭雍以种种借口故意阻挠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在此期间,朱志强、郭雍无视国家安全机关的再三劝诫、警告,并对公安110巡警百般刁难,无理纠缠,朱志强还抢夺国家安全机关人员的警官证并推搡干警,郭雍则纠集该公司十余名员工聚众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对抗、僵持一个多小时之久,引起津汇大厦内企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及过往群众围观。
朱志强、郭雍无视法律,公然聚众阻挠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任务的恶劣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造成极坏影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国家安全机关执法的不容侵犯性,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朱志强、郭雍处以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