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冲毁的虾塘
焦急的虾农
“没有预警,没有通知,牛尾岭水库就开始泄洪,我们十几位虾农辛辛苦苦养起来的大批虾苗,一眨眼就化为乌有,几百亩虾塘,损失六七百万啊,政府部门却不闻不问,我们这些农民真的是心寒、心痛啊。”位于广西北海的牛尾岭水库已然成为施建福的一个伤心之地,站在牛尾岭水库空旷的大坝上,这位皮肤黝黑、身材壮硕的农民禁不住流下了两行泪水。
2013年7月25日,施建福不会忘记这个日子,这个日子尽管过去了整整一年一个月,但对那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施建福仍然历历在目:这一天,广西北海暴雨如注,264亩虾塘,满堆着的饲料,临时搭建的破旧住房,这几乎是施建福等十位虾农生活的全部,伴随着牛尾岭水库的突然泄洪,很快就变成了一片汪洋,虾农们丰收的希望也戛然而止。
泄洪造成损失六百多万元 十位虾农血本无归
陈苏庄与施建福一样,都在北海从事养虾劳作。他们两个人交流时,一会是家乡话,一会又是普通话,来到广西北海市已有十余年了,他们对这座城市却依旧陌生。
陈苏庄回忆,2012年初,他和施建福等四位养殖户承包了银海区平阳镇横路山村委大山联队集体所有的养殖基地,共有232亩,开始养殖白对虾,在他们的带动下,横路山六位村民也承包了32亩虾塘。而这几百亩虾塘,全部位于牛尾岭水库的下游。据了解,牛尾岭水库是北海市最大的水利工程,也是北海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
经过十余年耕耘,陈苏庄已经是当地的大养殖户了,但经济收入上也只是小有积蓄,直到现在,他最值钱的东西依旧是那辆花8万元买来的皮卡车。
“养虾的风险很大。” 陈苏庄感慨道,养虾的利润虽然不薄,但一旦虾塘里出现传染病或灾难天气,会大大降低产出,甚至会亏本。对养殖户来说,“运气”是最重要的,陈苏庄时常都盼望着能交上好运,挣到足够的钱,风风光光的回到家乡浙江省丽水市。
但虾农们没想到的是,突如其来的暴雨就这样倾盆而来了,在10名养殖户精心劳作的数百亩虾塘里,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受热带云团和南海季风的影响,2013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北海市连降大雨,北海市气象台也接连发布红色暴雨预警。
2013年7月26日17时15分,总库容量为2550万立方米的牛尾岭水库开始泄洪。
“泄洪太突然了,我们没接到任何形式的泄洪预警通知,完全措手不及。”施建福告诉记者,牛尾岭水库泄洪后,洪水沿三合口江顺流而下,在开闸泄洪后约12个小时,洪水冲毁了横路山村大山村的河堤,怒吼的洪水随即淹没了河堤内的两百多亩虾塘。数十万斤水产品冲进了大海。
“面对这场灭顶之灾,我们所有虾农当时都崩溃了。”施建福哽咽着说,这里面有天灾也有人祸啊。洪水至少导致655.6万元的损失,这是施建福和其他养殖户们最后算出的准确损失数据。
政府部门淡化“人祸” 暴露监管不力
“没有预警通知,就开始泄洪,给虾农们造成了巨大损失,可政府部门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陈苏庄告诉记者,他从未见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竟然有这样的铁石心肠,他认为那场洪灾是可以避免的,相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虾农们向政府提出“求偿”申请。
2013年8月6日,10户虾农向北海市银海区信访局递交了“要求赔偿牛尾岭水库排洪淹没虾塘造成经济损失问题”的材料,要求有关部门赔偿经济损失。8月8日,银海区农业水利局将《关于“要求赔偿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送达到养殖户手中。《答复》载明:“罕见的水灾是巨大的降水量造成的,并导致平阳镇横路山村委农田、养殖塘大面积受淹成灾,洪水满溢冲毁虾塘的损害后果,属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
这意味着,养殖户将得不到任何赔偿,只能自认倒霉。
“这种说法真是太不负责任了。”一位虞姓养虾户愤怒的告诉记者,在牛尾岭水库下游地区,有谁接到过泄洪的预警通知了?政府部门能拿得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在泄洪前对下游居民和养殖户进行了充分、合理与合法的预警吗?北海市银海区农业水利局给虾农的《答复》中承认“银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13年)7月27日1时30分启动银海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又说“(7月26日)于17时15分依法依规开始排洪”,这不自相矛盾吗?哪有泄洪在先、应急响应在后的道理?
牛尾岭水库下游的多位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纷纷表示,在泄洪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泄洪预警通知。
“牛尾岭水库泄洪之时,正好赶上海水涨潮,有关部门明显是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泄洪时机,作为水利管理部门应该知道这一点,这是严重失职。”陈苏庄说,水库中的洪水倾泻而下,海水又往上涌,河道就那么宽,自然就会决堤而造成洪灾。
陈苏庄还认为,河道被违规占用也是决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泄洪前的一个时期内,泄洪河道内有近150亩违章占道虾塘,阻碍了河道的顺利泄洪。“政府曾经进行过一次多部门联合行动,清理掉了违规虾塘,但很快便死灰复燃。”陈苏庄认为,有关部门有监管不力之嫌。
国家水利部一位政策法规研究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泄洪行为是规定了法定程序的,水位指标和预警是两个基本条件。水利部门实施泄洪行为前应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通知下游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拒绝虾农“求偿” 或生“泄洪诉讼”新案例
“反正都已经损失惨重了,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我会一直坚持合理诉求。”施建福告诉记者,雄浑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是那么清晰,却显现出了他性格的粗狂。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水利局送达的《答复》让施建福和其他养殖户们感到极为不满,便联合起来再次向银海区政府提出了相关诉求。
2013年10月9日,银海区农业水利局给养殖户们送达了《关于陈苏庄等要求赔偿因牛尾岭水库排洪淹没虾塘造成经济损失问题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处理意见书》”)。
《处理意见书》对之前的《答复》做出了补充,大意是:“发生决堤的三合口江由6条旁支流汇合而成,并非单一由牛尾岭水库排洪汇集。”
养殖户们觉得,政府的两次回复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目的只有一个:推卸责任。
2014年7月18日,记者来到北海市银海区农业水利局办公室,其工作人员以多种理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如果求偿不成,我们也只好走法律程序,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施建福说。
关于泄洪而给下游造成损失的案例数不胜数。早在2005年,河南省上蔡县水利局因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在泄洪过程中,致使某公司的100多亩花木被淹。法院后来判决水利局赔偿该公司损失21万元,类似案例还有不少。
据北海市一位本地人士介绍,近年来,虾塘附近地段因牛尾岭泄洪而淹过两次,给老百姓造成了财产损失,但大都没有获得赔偿,不满情绪早就已经蔓延开来了。这一次,施建福等10位虾农求偿的意愿极为坚定,不过,是否会因此而酝酿出一场“民告官”事件,依然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