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人大的重视。受全国人大委托,市人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全国人大相关专委会,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大面积开展执法检查
据悉,为加大执法力度,并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累经验,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0省市,就该法实施进行执法检查。
与之同时,全国人大还委托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城环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国人大在全国范围内,就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尚属首次。
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也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渝中、南岸、江北等8个区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点包括相关工业企业、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新能源汽车、施工工地、大气环境综合观测超级实验室等。
此外,还委托万州、涪陵、长寿等区县人大在本区内开展了执法检查。
重点针对四大污染领域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主要针对扬尘、交通、工业和生活污染四大领域。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成员走进厂矿车间,仔细检查污染情况。例如,在西南合药二厂燃煤锅炉厂区,检查组成员一下车便闻到一股淡淡的刺鼻气味,周边小区居民反映,平时气味还要严重一些。
“要严格执行关停计划,遵守关停进度表。”检查组要求,环保搬迁企业既要注重科学选址,也要一并完成环保技术的改造、升级。
据市政府统计,为减少工业污染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我市累计关闭淘汰水泥1465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300万吨,完成了都市区206家大气污染企业环保搬迁,目前正在推动重庆发电厂、重庆九龙电厂的环保搬迁。
工业污染之外,据市环保局资料显示,扬尘污染对PM2.5的影响率超过20%,主要包括道路、运输、绿带和施工扬尘等。因此,扬尘污染也成为市人大执法检查的一项重点。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发现,目前大多数工地落实了密闭运输、运渣车清洗等要求,但一个建设项目内普遍存在多个建筑单位同时施工的情况,发现扬尘污染问题责任主体不明,处罚措施难以落实。
因此,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尘污染的防治法律责任主体。
随着机动车辆数量剧增,加之黄标车淘汰慢、油品较差、道路拥堵等因素,交通污染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率超过28%,几乎与工业污染带来的影响持平。
如何控制机动车污染?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主任刘亚飞认为,必须从源头着手。据今年初国家在河北进行的一次专项检查显示,目前机动车排放达标率非常低,其原因在于汽车生产厂商没有很好地落实自己的主体责任,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生产。
因此,刘亚飞建议,及时修改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汽车。
此外,还有执法检查组成员建议,政府应增加对私家车辆改用清洁能源的补贴。
生活领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餐饮油烟等。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日常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染,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也是治理的难点区域。因此,对类似烧烤摊等生活污染源应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设扬尘保证金制度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提出了立法建议。
检查组报告建议,应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当其冲是提高处罚金额标准,应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精神,设置按日计罚标准,不设罚款上限。处罚对象要从工业企业扩大到其他大气污染源。对摊点燃煤、个体餐饮排烟等也应出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处罚措施。
报告建议,应按照燃煤污染、交通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细化各管理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重叠、互相推诿及管理上的盲区。
对机动车排放污染,应明确机动车船制造、销售、进口或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并提高违法行为罚款额度。同时,明确燃油品质应当与车辆排放标准匹配并共同实施。
报告还建议,对扬尘污染,应设立建设施工项目扬尘保证金制度,以解决先治污后治理和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