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重庆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116号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会议召开,针对“加强导游素质”提出了保障薪酬、完善考核、建立奖励等系列措施。
重庆导游整体素质偏低 9980名导游中级以上仅205人
近日,市台联提出了《加强我市导游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提升重庆对外形象的建议》重点提案,指出我市部分导游人员素质较低、文化底蕴不足、服务意识不够等问题。市台联认为,规范管理导游活动,对于提高导游素质、加强导游服务质量和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市旅游局表示,经调查,目前全市共有导游员9980人,其中,初级导游9774人,中级导游182人,高级导游22人,特级导游1人。市旅游局认为,导游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导游资源管理不健全,导游薪酬及晋升制度不健全,导游执业保障制度不健全和导游约束机制不健全等五大问题,是导致导游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主要因素。
“全市至今没有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导游等级高低没有与薪酬待遇挂钩,特别是近年来零负团费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导游工作的积极性。”市旅游局称。
据市旅游局介绍,目前,全市70%的导游为自由职业者,无基本工资、无失业保险、无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因为收入保障不稳定造成跳槽现象非常普遍,“全市导游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占比为76%。”
将建导游服务薪酬机制 游客也可为导游付奖励
针对市台联提案反映的问题和全市导游行业面临的现状,市旅游局将通过建立健全导游教育培训机制、政府企业责任机制、评价考核机制、服务薪酬机制、服务激励机制、劳动保障机制、行业自律机制,以提高重庆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中,在服务薪酬方面,市旅游局表示,将建立以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报酬为核心的薪酬制度。旅行社应向长期聘用导游依法依约支付劳动报酬,对签订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导游人员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除基本工资外,旅行社还应根据导游工作特点,确定导游的带团补贴、绩效奖励等,共同构成其合法收入。而临时聘用的导游,旅行社也应依法依约支付导游服务费。
为提高导游工作积极性,市旅游局还探索了建立优质服务奖励机制,并提出也可在游客自愿支付的前提下,为导游提供优质服务奖励,构成导游合法收入。
此外,市旅游局还将狠抓导游人员教育与培训,明确培训师资标准,对培训师资定期考核,提高导游培训实效,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并探索建立企业、区县、市级三级培训机制,建立全市导游在岗培训学时档案,严格执行导游员年度在岗培训不得少于56个学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