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轮洗牌,仅剩的68家信托公司或将再次面临新的生死大考。
《经济参考报》记者7日从多位信托公司高层处获悉,2014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上周末已发至各大信托公司手中。这是2010年以来,银监会对于信托公司分级监管办法的首次调整。新“指引”将信托公司通过考核打分的方式,细分为六级,并且规定了未来不同的业务范围,以期强化信托业风控意识,解决“大规模小收入”的状态。业内人士表示,新“指引”将对信托业未来的创新业务产生影响,从评级元素看,新“指引”的“扶优限劣”思路明显。
在此之前信托行业已经经历了5次推倒重来,但总是陷入“管了就死,放了就乱”的矛盾中。早在2008年,监管层就曾颁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随后在2010年4月,监管层再次对该指引进行修订,2010年至2014年间,信托业已发生较大变化,而其资产也从3.04万亿上升至12万亿。
自去年信托兑付风险频频出现以来,有关修改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制度的声音从未停歇,银监会有关官员曾透露,银监会将修改完善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办法,未来至少要将信托公司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最好的,可以做所有业务以及创新业务;第二类是发展类,可以做市场上的成熟业务;第三类是成长类,可以做基础类业务。
业内专家直言,日渐趋严的打分机制和明晰的分类监管条款直接影响未来各家信托公司的发展乃至生存问题。
一位接近修订工作人士7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新“指引”共分总则、评级要素、职责分工与评级操作流程、评级结果的运用和附则等五部分(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