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23日电(记者朱国亮、聂可)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京溧水区永阳镇原副镇长张健在任职期间,贪污农业项目专项补助588万元,诈骗补助40万元,并收受贿赂2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据江苏省高院公布的刑事裁定书,2009年初至2011年12月间,张健参与创办并实际掌控了当地多家公司、合作社,利用其分管农业的职务便利,多次套取国家农业专项补助达588万元,并将补助款占为己有。2010年上半年,他又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成立某合作社,并以此为名虚构农业建设项目骗取溧水财政局专项补助。此外,他还多次收受贿赂,以帮助相关单位申请农业项目补助、承接工程等。
2013年5月1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裁定认为,张健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没收财产210万元,罚金20万元。张健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