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旅游、装修差点钱怎么办?除了到银行申贷,今后市民还可以通过消费金融公司救急。昨日,重庆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终于浮出水面。重庆百货、重庆银行、西南证券和浙江小商品城同时于昨晚发布公告,这四家上市公司与北京秭润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秭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产险)、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美控股)三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重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据了解,重庆百货为本次的主发起人,这也是国内首家以百货公司为主发起人的消费金融公司。
多元化股东有利发展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主要包括:与经销商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贷款,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昨日,四家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马上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重庆百货利用自有资金出资9000万元,占总股本30%,为第一大股东,百货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这在消费金融公司还是首次。另外,北京秭润、重庆银行、阳光产险、浙江小商品城、物美控股、西南证券为一般出资人,分别占股20%、15%、10%、10%、10%、5%。长江证券重庆投资顾问张明斌表示,三家均为市国资委旗下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累计达到50%,可以看成是重庆国资控股。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出资的股东也均是实力不凡。比如北京秭润,其注册资本虽只有50万元,但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属于央企中国神华集团旗下企业。而阳光产险去年营业收入为160.24亿元,净利润为2.93亿元。浙江小商品城的实际控制人则为义乌市国资委,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6.55亿元,利润9.43亿元。
而物美控股为北方地区大型连锁零售及百货商,近三年物美控股每年新开店铺约60家,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60亿元,净利润11亿元。这与重庆百货偏重于本地市场的业务方向,正好能形成优势互补。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田盈则表示,四家上市公司以及银行、证券、保险背景的股东,同时集中在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中,目前是绝无仅有的、强大的多元化股东背景,将促进重庆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
重庆百货受益最大
重百为何跨界进入消费金融领域?昨日,重庆百货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尹向东告诉记者,本次投资使重庆百货切入新的金融领域,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更好的为公司主营业务服务,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还能为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数据显示,重庆百货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2.47亿元,同比增长7.58%,净利润7.83亿元,同比增长12.33%,但相比201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两项指标12.42%、15.28%来说,增速有所放缓。华龙证券投资顾问牛阳分析称,作为马上金融消费公司主发起人,重庆百货出资比例最大,受益将最大,除了未来将增加持有马上消费金融股权带来的投资收益外,消费金融业务也将直接促进重庆百货业绩增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看好消费金融对业绩的促进是股东参与设立该公司的主要原因。昨天,西南证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经营区域将面向全国,在未来业务中可以积累大量的客户和消费者数据,有助于扩大西南证券客户来源、拓展公司业务渠道。
不过,重庆银行目前也有消费信贷业务,其参股的消费金融公司是否会出现“左右互搏”的局面?中金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樊朝中对此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的消费贷款不包括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因此,其提供的金融服务及消费信贷业务与重庆银行现有的消费信贷业务不会构成直接竞争。
背景
成立门槛如何?
主发起人营业收入
不低于300亿元
2009年,银监会首度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当时仅有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获首批试点资格。而去年9月27日,银监会宣布新增重庆在内的12个城市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今年以来,泉州和合肥两个试点城市已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按照银监会此前的规定,拟允许具备一定实力(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记者查询发现,2010年试点成立的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并没有民资进入。
利好
门槛低 最高可贷20万元
据了解,市民购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是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发放,而旅游等一般性消费泽直接向借款人发放。
“尽管我市已有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从事个人消费金融贷款业务,但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面对中低收入人群,其门槛更低。”一位参与消费金融公司筹建的相关人士介绍,近来很多银行热推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其实门槛更高,而且多针对本行的重点客户,甚至对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性质都有明确要求。而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无抵押、无担保,基本上是纯信用贷款,只是对个人信用和收入情况有考量。
从利率来看,目前外地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比银行略高。从贷款额度来看,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已将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由此前的“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尽管银行发放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最高能到30万~50万元,但从申请的便利性上看,如果客户在消费金融公司的指定合作经销商购买耐用消费品,可能不用一小时就能办好贷款,而一般用途的贷款申请即使需要去消费金融公司网点办理,一般也不超过3天。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纷纷对消费金融公司持好奇态度,并表示有需要时会尝试这项新服务。
纵深
消费金融或成新蓝海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可谓意义重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消费金融公司往往凭借其贷款小额、分散、无担保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满足长期游离于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金融需求,极大地丰富了个人金融产品类别。而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结构的不断优化,消费金融公司也将成为我国金融领域新的“蓝海”。
此外,银监会拟对2009年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拟允许民间资本创办消费金融公司,并且将主要出资人的最低持股比例从50%降低至30%,还取消了营业地域限制。这也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出资人可以更加多元化。而取消营业地域限制,消费金融公司将可以在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之外开展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个人消费金融市场的竞争会加剧,或将形成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三足鼎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