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海接受审判。通讯员李佳摄
因认为买主挑挑拣拣弄散了成串的葡萄,水果摊主王成海拔刀将其刺死。昨天,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成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9月21日早9时许,50岁的王成海在石景山区晋元庄早市东侧的马路上,与58岁的曲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王成海持尖刀猛刺曲某胸腹部数刀致曲某左锁骨下动脉断裂及右心房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成海供述,当时曲某来到他的摊上买葡萄,曲某挑来挑去,成串的葡萄都散开了。因此双方发生口角,后互相撕扯。之后他掏出了水果刀想吓唬对方,不料曲某绊了一下,而他恰好又往前冲,两人撞在一起,刀子扎到曲某。王成海事后持刀打车逃离现场。
检方指出,尸检结果显示死者曲某身上有5处刀伤,并非王成海所称的只是为吓唬。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成海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考虑具体情节,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害罪,鉴于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对他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