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由于与上位法冲突或法规条款已过时,5月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直辖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200多件地方性法规,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重庆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说,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上位法的修改完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显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的法律规定,存在合法性、适当性和实效性问题,且又没有修订的必要。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立法工作应坚持“立改废”并举,并把握好法规的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因此,根据实际适时废止相关法规是必要的。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我市195件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法规清理报告中提出对部分法规予以废止的建议,其中包括《重庆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法规清理报告,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废止《重庆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的议案。
今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这些法规废止后,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域依法进行管理,不会出现管理空档或执法无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