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追踪)百万元财政资金为何成为县领导“奖金”?
——广西永福县委书记顶风“发百万元春节补贴”事件追踪
新华网桂林5月11日电(记者韦大甘、陆波岸)近期,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县委书记顶风发放巨额“春节补贴”事件引起社会关注。目前,虽然永福县有关负责人已经受到纪律处分,但人们更大的疑问是:这百万元资金为何只奖励26名县领导干部?它们又是以什么名目进入县领导工资卡的?
回应:发放的不是“补贴”是“考核奖金”
5月4日,一家网络论坛帖子称,“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顶风作案,在2014年春节前,组织开会决定给该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过节补贴,给全县26名领导干部发了上百万元津贴、补贴。”
对此,永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代璋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春节补贴’是网上炒作,这笔钱就是领导干部的考核奖金”,是根据《永福县2013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方案》发放的。
记者从《永福县2013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方案》看到有这样的表述,“今年我县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接受桂林市对我县的绩效考评,即对桂林市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绩效管理,做好自评迎考工作及自治区对我县的绩效察访核验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县绩效考评工作。”考核指标包括“经济建设、社会管理、民生工作、生态建设、特色工作、临时性工作、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等,“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行政问责、经济奖励等挂钩。”
罗代璋说,这笔经费就是根据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方案,根据纳入考核范围的领导干部完成这些考核指标情况所发放的“考核奖金”,而不是网上所说的“春节补贴”。
为何“奖金”只发给领导干部?
据罗代璋介绍,这笔合计高达百万元的“考核奖金”款的数额,是由永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得出的结果。
然而,公众更大的疑问是:为什么只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才有这笔奖励?
对此,罗代璋给出的一个解释仅仅是:“我们县里副处级领导干部在考核范围之内。”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实上这笔巨额“奖金”是县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上决定发放的,而参会的所有领导干部都获得了大笔“奖金”,可谓是“自己开会决定奖励自己”。
“县委常委会决定以后,我们把‘两办’(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报告签到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把这个奖金拨付到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账户上,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再把这个钱打到个人工资账号上。”罗代璋说,这笔资金的发放是严格按照财政审批规范流程进行的,奖金在年初就有财政预算。
为什么这笔钱要由县财政局转到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再打到个人的账户去?罗代璋的解释是,县领导的工资都是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发放,所以这笔钱需要走这个程序才能打到个人的账户上,“平时的工资也是这样发放的”。
属于违反中央规定乱发奖金反面典型事件
关于这笔资金的发放是否合乎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和桂林市纪委介入调查后给出的结论是:“永福县违反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5月8日,桂林市委组织部通报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决定给予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永福县委书记职务;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同志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永福县纪委书记岗位;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如数收回上缴同级国库。
“春节前,我们发放这笔奖金违反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县委决策过于仓促、草率。”永福县委一名常委在反思这个事件时如是说。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罗国安认为,作为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领导,必须不折不扣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精神,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