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交警大队官方微博首发卖萌微博,约违法车主到交警队“不见不散”,引众多网友关注。(微博截图)
潍坊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也于18日转发安丘交警大队的卖萌微博,并邀约违法车辆到交警队“喝茶”。
4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也转发了卖萌微博,并卖萌邀约违法车主到安丘交警大队“喝茶”。
21日,违法篡改车牌的车主被找到,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图中号牌中的“7”明显是用磁性数字贴贴上去的,覆盖了原来的“V”
“亲,安丘交警喊你回家,可能是喝茶,顺便聊聊怎么把V变成7的。”18日,@安丘交警 在微博上向违法篡改号牌的车主卖萌喊话后,引众多网友“哄堂大笑”。而后,潍坊公安局交警支队、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官方微博接连转发@安丘交警 微博,并将卖萌继续升级。很多网友对此“点赞”,还有网友向安丘交警提供违法车辆线索,帮助交警最终拆穿用“数字贴”篡改号牌的把戏。
省市县三级““察蜀黍”微博卖萌 喊违法车主到交警队“喝茶”
“尊敬的鲁GNV8XX的汽车车主/驾驶员您好,我们发现您在使用机动车号牌贴纸方面有独特‘技能’和高超的‘手艺’,特邀请您来安丘交警大队做一次‘技能展示’,为了表达我们对您的热情,我们已经锁定了您的爱车信息,让我们不见不散! ”4月18日10时许,安丘市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安丘交警 发布了这条语言幽默的微博,并在下方附了两张车牌篡改前后的监控截图。大众网记者看到,两张照片里的红色面包车从外形来看,后窗玻璃上都写着“XX亲情服务”,并缀有1596503XXXX的手机号码,属于同一辆车,但车牌号却有所不同,第一张显示号牌为鲁GNV8XX,而第二张则显示为鲁GN78XX,而安丘交警队在照片上标注的蓝色箭头显示,号牌上的数字“7”有明显的改动痕迹。
该微博由于语言幽默,既巧妙地表达出了该车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又起到了催促车辆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的作用,立刻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不仅如此,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潍坊交警于当天转发了该微博,并卖萌式地跟评说:“亲,@安丘交警喊你回家,可能是喝茶,顺便聊聊怎么把V变成7的。”不久,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也对转发该微博,跟评说:“忘了说了,带上点钱,喝茶是交钱滴”。
由于省市县三级“交警蜀黍”的首次微博集体卖萌,这条微博被大量网友转发扩散,截至发稿时,微博阅读量达22万多次,被转发490多次。有的网友评论说:“警察蜀黍也集体卖萌了,好萌的语言吖,真心赞一个”,而有的网友则说:“安丘交警的发布方式很幽默,赞一个”,还有网友调侃违法车主说:“这茶必须喝,还得喝好”、“司机你这么牛你家人知道吗”等等。与此同时,有热心网友通过微博评论向安丘交警提供线索:“XX公司的服务车,我天天见!”
网友微博向交警提供违法车辆线索 帮交警拆穿号牌由V变7的把戏
23日,大众网电话联系了安丘市交警大队民警。据民警介绍,收到热心网友提供的线索后,微博管理员立即通过微博私信与他取得联系。他告诉交警,因家就在该公司附近,经常看到该车外出。于是,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交警便确定了违法车辆的所属单位,并着便装以买车的名义到线索中所说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进行排查,发现该公司确实销售这一品牌汽车,但却没有发现那辆篡改号牌的违法车辆。
办案民警告诉大众网记者,他们认为车辆驾驶员可能已经看到了微博,害怕受到严重的处理,所以将车藏匿。为此,安丘交警大队抽调法制民警参与对违法车辆的违法认定和证据收集,在确认该车长期使用篡改的机动车号牌后,安丘交警大队随即对该车进行立案。
此时,微博上的部分网友开始询问违法车辆的搜寻结果,甚至有的网友还对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提出了质疑。安丘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1日下午,他们决定到车主户口所在地——安丘市新安街办某村进行排查,人员兵分两路,第一路乘便车、着便装,到村内摸排,第二路乘警车、着警服,在某村附近等信。15时10分许,第一路民警在驾车赶到某村村口一转弯处时,发现该车停在一商店门口。5分钟后,一名30岁左右的青年上车启动车辆外出。第一路人员在驾车紧跟其后的同时,电话告知了第二路人员该车的行驶路线,当该车沿乡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约一公里后,驾驶员看到了由南向北行驶的警车,急转弯进入一个胡同。两路办案民警迅速进入胡同内将该车查获,当场收缴带有磁性的号牌数字贴“7”一枚,并将该车主刘某书面传唤到安丘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接受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男,现年30岁,安丘市新安街道某村人,系鲁GNV8XX车主,自2010年2月在安丘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至今)对长期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待,其于2013年12月驾车到某购物城停车场停车,见一名男青年在停车场附近兜售车牌数字贴,就花30元钱买了两个“7”字车牌磁性数字贴。因其车辆累计有10余次交通违章,从12月份开始,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上路前就把这两个“7”车牌数字贴分别吸附在该车的前后车牌“V”上,将原车牌为鲁GNV8XX变为鲁GN78XX,回家后就将这两个车牌数字贴取下。2014年3月底,其到安丘市中医院看望病人,把车停在安丘市中医院附近,数字贴被人偷去一个。之后,其就把剩下的一个车牌数字贴贴在车后牌上,直到2014年4月19日停止使用。
4月21日,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刘某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在查获该车后,@安丘交警建立了“不见不散”的微博专题,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的相关信息向关心此事的广大网友进行通报说明。(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