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23日电(记者陈文广)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