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环环相扣的黑色产业链
——上海特大医托诈骗案追踪
新华网上海4月18日电(记者朱翃、仇逸)3800元的“灵丹妙药”,成本不到140元;热心的病友,是心狠手辣的“医托”;所谓的“中医教授”,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医师……上海日前破获迄今最大规模的医托诈骗案,抓获涉案人员160人。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医托”团伙往往利用求医者一时难以挂到大医院专家号、住院难的焦急心态行骗,形成环环相扣的黑色产业链。
组织严密 沪最大“医托”诈骗网被端
2013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接报,一批湖南衡阳来沪人员将来沪就医患者骗至事先安排好的民营医疗机构就医并非法牟利。
在初步查实线索的基础上,上海警方成立了“1·16”专案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一个由犯罪嫌疑人易斌、陈宜夫妇为幕后控制人,以张勇等14人为主要成员,组织招募湖南衡阳籍人员为主的“医托”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单雪伟介绍说,“医托”专门在一些上海知名的三甲医院、专科医院挂号处,以虚构、夸大事实等形式诱骗外省份来沪就医患者到易斌等人掌控经营的4家民营中医机构治疗。
犯罪嫌疑人易斌交代,他们整个组织分为三层架构:以易斌夫妇为首的“管理层”10余人,以威逼利诱等方式迫使正规合法的民营医疗机构与其合作,对持有股份的诊所负责人进行管理;犯罪嫌疑人张勇等人组成的“中间层”负责几所民营医疗诊所的日常经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组成的“广告员”、“托头”,负责组织、安排“医托”,搭识病人并将其诱骗至指定诊所就医。
4月2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对该团伙开展收网抓捕,抓获涉案人员160人,缴获仿真枪1支,“心脑康胶囊”等药品19种2492盒。
暴利与隐蔽 医托诈骗屡禁不止
编织这张庞大“医托”诈骗网的,既有诊所的投资人、经营者,也有医生、护士、导医,还有散布在各大医院的“医托”和“托头”,而维系这条复杂利益链运转的,则是背后巨大的利润。
湖北小伙李金贵因青光眼去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就医,后被“热心人”带到了华欣中医门诊部。“医生简单地搭了脉、看看舌苔,就给我开了30天、3800多元的药。”李金贵说,“我一连服了12天,眼睛问题没见好,肚子却开始不舒服。”李金贵到正规中医院求诊发现,华欣门诊配的药和王老吉差不多,也就是清热祛火,对青光眼根本没有疗效。据警方调查,这每天一帖、约200克的中草药,成本不过4.55元,30天药价总计不到140元,诊所光药费的暴利就高达27倍。
警方调查显示,仅3月以来,4家涉案门诊部就查明涉及患者669人,涉案金额约170万元,已销售的中草药合计达2.6吨。考虑到这4家诊所从2012年经营至今,无论是涉及患者还是涉案金额,上述数据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4家涉案诊所里的所谓“中医教授”,都是嫌疑人聘请的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医生。涉案的4名医生,只有2人在上海市卫计委报备;12名护士,也只有6人在上海报备过。据涉案医生王某交代,不管患者是心血管病、消化系统病还是妇科病、皮肤病,他们都给病人开一些仅能调理气血的药,“这些药对病人的病情没有什么诊疗效果,也不会吃死人,但通过开药能获取巨额利润”。
“‘医托’拉客就医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而且并不是‘一对一’诈骗,很难形成完整清晰的证据链。”单雪伟说,“而且每个受害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造成民警在法律适用上比较难以把握。”据了解,今年以来,涉及福寿、华欣等4家门诊部的“110”报警记录有26条,其中25起以民事纠纷调解结案,仅立案1起。“一方面是大多数受害人被骗后没有报警,另一方面根据当时证据民警也往往只能进行民事纠纷调解,涉案诊所以退回诊疗费结案。”上海市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钱海军说,“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医托’胆大妄为。”
监管不力,民营医院“病态”求生害病人
易斌自2002年起经老乡介绍开始涉足“医托”行业,因为胆子大、手段狠,两三年内他就开始承包民营医院的中医科室,雇佣老乡做“医托”,自己则躲在幕后当起了老板。从2004年起,易斌先后购买了上海乾康门诊部51%的股份,上海圣草中医门诊部80%的股份,东胡庆余堂药房,上海福寿门诊部等多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股份,开始运作起他的“医托”网络。
调查发现,这些民营医疗机构都具有正规资质,那为何正规医疗机构竟沦为“医托”平台?
单雪伟向记者介绍,这些涉案民营门诊,注册时都具备正常民营门诊资质,但在获得行医资格证后,却开始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或将正常聘用的医师、护士辞退,以低价招聘不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生护士;或将其中的门诊部、科室转包给他人,这就给易斌等人将其当成医托诈骗平台以可乘之机。
记者采访获悉,上海有各类社会医疗机构1715家,床位总数逾万张,其中有部分由于技术和服务能力不足长期效益不佳,个别或转包沦为“广告医院”甚至靠“医托”诈骗生存。
“政府严令不得聘用无资质医务人员行医,不得开展未准入的医疗项目等。但是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利令智昏,雇佣‘医托’诈骗违背了最基本的行医准则,扰乱了医疗市场,损害了患者利益。”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闫东方认为,“应对‘医托’诈骗行为下重手,吊销机构执照、取缔经营资质,而不仅仅是以民事纠纷调解、经济处罚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