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半年以来,零负团费、强制购物、虚假宣传等“出游陷阱”渐渐消失。但伴随着“自助出游”、“智慧旅游”等新概念不断出炉,在“新旅游时代”,一些新的旅游消费陷阱也渐渐浮出水面。
遭遇陷阱,消费者如何依法合理维权?结合重庆本地的一些案例,3月13日,重庆市旅游执法总队对此进行解读。
“航班取消”短信诈骗
提醒:收到类似短信,先联系购票网站或航空公司核实信息
市民胡先生通过某知名旅游网站,预订了重庆飞海南的航班。出发前一天,胡先生收到落款为航空公司发来的短信,被告知,自己预订的航班已被取消,暂停起飞。胡先生不知有诈,拨打了该信息中所说的客服电话,对方借口“改签或者退票”,套取到其信用卡信息,给胡先生造成了1000元的损失。
“旅游网站成为众多‘自由行’游客的首选机票预订端口。但由于部分网站存在漏洞,出现了客户资料被不法分子盗用的情况。”市旅游局提醒游客,如果收到类似短信,可先联系购票网站或航空公司核实确认信息,不要拨打短信中提供的陌生号码。此外,航班变动或取消造成的机票退改签一般都是免费办理。
微信集赞免费游
提醒:参加优惠活动,提前核准商家身份,避免维权无门
“获得38个赞,就赠送港澳4天双人游;点68个赞,就赠送深港澳5天双人游。”近日,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这种集赞送免费旅游的帖子。
“除了要交200元的通关手续费之外,导游还想方设法压缩游客的游览时间,带游客去购物点,简直就是以前市面上‘零负团’的翻版。”参加过深港澳“点赞免费旅游”的市民杨女士大呼上当,但等到准备维权时,才发现组织活动的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智慧旅游时代的到来,商家的营销方式也变得多样,这也给不良商家或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市旅游局提醒游客,首先,游客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要持谨慎态度,切勿贪图小便宜;其次,即使参加优惠活动,也要提前核准商家身份以及明确活动详情,避免维权无门。
自驾组团遇到“托”
提醒:最好参加有信誉的旅行社、俱乐部所组织的自驾游
今年春节,市民黄先生与家人决定自驾到云南旅游,于是加入了某知名旅游网站上,由一个名叫“牧马人”的网友发起的自驾游团队。大年初二,李先生一家如约来到集合地点,已经有10多辆私家车在等候。
“本来整个自驾过程还是很愉快,但住宿时,‘牧马人’一定要在一家三星级酒店;吃饭时,他也是带着大伙往高档饭店跑。很多同行的车主表示吃不饱、住不好、玩不好,对他的安排很有意见。最后算下来,我们一家3口竟消费了近5000元,油费、过路费还不包括在内。”李先生说,“牧马人”在安排就餐、住宿时,有点像是“托”。
“目前,社会上流行通过网络、俱乐部或相识的朋友结伴驾车出游,一些所谓自驾游组织者就迎合这些群体的需要,充当牵头人,其实他们与景点饭店宾馆都有联系,并有不菲的提成。”市旅游局提醒游客,在参加各种自发组织的自驾游之前,一定要多方面了解活动组织者、参加者的身份,最好参加有信誉和知名度较高的旅行社、俱乐部所组织的自驾游,并与组织发起者签订正式协议,这样才能得到法律保障。
“团购”低价陷阱多
提醒: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每个行为都必须签订合同
市民周女士在某网的团购旅游频道上,花了3388元“团购”了一个“重庆-三亚双飞4天3晚自由行”产品,据称与原价团是一样的标准,且价格相当于市场价的2折。但在旅游过程中,周女士才发现,其实际行程安排和原价团相差甚远,4天时间中,有2天都是自由活动,而且期间的车费、餐费全是自己承担,酒店条件也很差。
“当时打电话去咨询时,对方说公司没有专门针对某款团购产品定制合同,所以就没有签合同。”周女士说,后来才知道,在网上预订时,其中一个不起眼的点击“我同意”的程序,便是签合同了。
“网页宣传通常用词含糊,消费者在线上团购旅游产品时,不能简单地比较价格,最好在大型旅行社官方网络平台上选购。”市旅游局建议游客在网上下单之前,一定要重点了解“景点、价格、行程安排、自费项目”等方面的内容。此外,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每一个行为,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是游客事后维权的最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