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中国政府网10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纲要提出,将通过构建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等措施,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
纲要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需基本平衡,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食物与营养发展成效显著。但是,我国食物生产还不能适应营养需求,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与健康知识缺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
纲要明确,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点产品为优质食用农产品、方便营养加工食品、奶类与大豆食品;重点区域包括贫困地区、农村地区、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重点人群为孕产妇与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
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食物生产量目标、食品工业发展目标、食物消费量目标、营养素摄入量目标和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全国粮食产量稳定在5.5亿吨以上;食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全国人均全年口粮消费135公斤;全国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全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提出,应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科学饮食理念。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开展全国居民营养与基本健康监测工作,进行食物消费调查,定期发布中国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推进食物与营养法制化管理,抓紧进行食物与营养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适时开展营养改善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咨询指导等。
纲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当地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