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于2014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告了重庆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统一组织重庆特派办和重庆市各级审计机关837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重庆市本级、38个区县、824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通过审计,全面摸清了政府性债务底数,截至2013年6月底,重庆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575.09亿元,其中市本级、区县本级、乡镇级分别为926.26亿元、2611.87亿元、36.9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299.88亿元,其中市本级、区县本级、乡镇级分别为1960.42亿元、339.34亿元、0.1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485.30亿元,其中市本级、区县本级、乡镇级分别为905.56亿元、579.73亿元、0.0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由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政府部门和机构,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借,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形成了土地储备等一批优质资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按照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项指标,对2012年底重庆市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表明,重庆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此次审计也揭示出区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区县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政府性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区县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揭示的问题,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大债务管控力度。健全债务管控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债务全程监控;明确偿债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化解存量债务;合理确定投资规模,规范融资举债行为,严控新增债务;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行政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070.39亿元,较2013年6月底减少504.7亿元,其中:市本级减少89.9亿元,区县级减少41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