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面推进民生事业各项工作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2项民生实事。其中,“1424个弃管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电力公司组织实施。1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沈晓钟通报,2013年共完成了65个电力设施弃管小区的改造,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年完成全市1424个电力设施弃管小区改造
沈晓钟介绍,弃管小区电力设施是指产权不归供电企业所有,因各种原因造成无产权主体、产权不清、产权主体无法履行维护责任,且为居民生活供电的供配电设施。电力设施弃管小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改造任务紧迫,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电力公司积极行动,通过部门座谈、实地调研,摸清了全市电力设施弃管小区基本情况,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22件民生实事提出,3年完成全市1424个电力设施弃管小区改造,其中,2013年改造45个,2014年改造700个,2015年改造679个。改造范围包含为居民生活供电的电气设备,配套运输通道、附属房屋等。电力设施改造后,移交市电力公司管理维护。全部改造投资规模约9.6亿元。
2013年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改造包括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审查、资金配套、物资准备、施工改造、移交验收等环节,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先例可借鉴。”沈晓钟介绍,2013年9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电力公司和渝中区政府在渝中区大坪街道电视塔13号启动了“弃管小区电力设施改造”试点工程,拉开了全市电力设施弃管小区改造序幕。经各方同心协力,2013年共完成65个电力设施弃管小区改造,超额完成了年度改造任务。
在实施2013年改造任务的同时,市电力公司还承担了其余弃管小区的电力抢修保障责任,将其纳入公司的抢修维护范围,并切实履行了承诺,有效地保障了待改造小区过渡期间的安全可靠用电。
渝中区大坪街道居民侯玉珍认为,电力设施弃管小区的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用电环境。“一是改造后居民可以放心使用各种生活电器,用电更加安全可靠。二是原总表用户实现了‘一户一表’,不再承担过去那些不合理的分摊费用,用电更经济。”
“还有第三点,就是改造后的电力设施移交给供电企业,从根本上解决了配电设施维护问题,免除了居民用电的后顾之忧。”沈晓钟补充道。
2014年改造任务涉及居民13万余户
据了解,2014年,弃管小区改造工作将在全市全面铺开,初步安排770个小区,涉及居民13万余户,总投资约3.7亿元。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完成与各区县的工作对接,并会同市财政局分两批下达了改造任务计划。
此外,为从根本上杜绝弃管小区的产生,2013年4月,重庆市开始执行《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程序,明确了维护主体,从源头和制度上避免了新的小区出现弃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