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28日电(记者 潘德鑫)近期,贵阳市延安中路派出所多次接到报警,称遭遇“酒托”。在随后的专项行动中,民警在“酒托”居住的出租屋内发现了一本“酒托工作手册”,记录了“酒托”如何找“客源”、约“客户”并实现高额消费“终极目标”的“标准流程”。
“酒托”分工精细有的放矢
家住贵州遵义市的陈某,两周前通过QQ与一女子结识,后女子主动约其到贵阳见面。两人见面后,吃饭喝酒共花了1000多元,全由陈某支付。当晚陈某在QQ上告知女子“没带多少钱,要回遵义。”该女子随即下线,电话打不通,陈某怀疑被骗报警。
延安中路派出所民警吴洋告诉记者,他们今年接到此类疑似“酒托”的警情100多起。“酒托”究竟有何“高招”屡屡得手?从警方搜查到的“酒托工作手册”中,可觅其中端倪。
“酒托工作手册”明确,主要客户群是“23岁到35岁之间的单身男士”,通过QQ查找、漂流瓶、巧遇卡、微信、注册婚姻网账号5种方式寻找客源。添加后立即了解对方信息,“没有消费能力的删除,免得浪费时间;警察、记者一律不加”。
“手册”还制定了“酒托”工作的十个流程,第一步是虚拟编造个人信息——“23岁-25岁之间的女性”“经常转载富有爱心意义的日志”“让客户了解我们的心情”等。
接下来便是“寻找客源、审核客户、选定有效客户”等,“客户”首先必须达到月薪4000元以上的“硬指标”,在建筑工地开吊车、挖机的外地司机及开煤矿、做生意等有“收入”的人为“首选客户”。最后一步是聊单员与接单员就“客户”资料进行对接,接单员负责与“客户”见面并实现消费这一最终目标。
警方在“酒托”的出租房中,还找到一本详细记录接单员带“客户”去各酒吧消费的时间和金额的笔记本。记者从笔记本上看到,一次消费金额最高的超过3000元,最少也有200元。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酒托”组织一般在20人以上,分工精细严密,多以开网店的名义租住在居民楼里。“酒托”网上聊天都很有“水平”,一般会挑一些贴心舒服的话题,不会让人感觉到是有目的交友,“寂寞网友”很难设防。
“酒托”行为处理遇尴尬
警方调查了解到,“酒托”一般是通过网上交友的方式瞄准“合适”客源,然后邀约“客户”到指定酒吧消费高价酒,中途“酒托”借机离开,甩掉“客户”,事后根据私下定的“协议”从酒吧拿提成。
据延安中路派出所教导员冉冬介绍,“酒托”和受骗人之间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关系,涉及金额分散零碎,酒吧也是“明码标价”,且“酒托”与酒吧之间多是口头协议,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认定“酒托”行为是诈骗、酒吧强买强卖,比较牵强。
贵阳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也表示,工商部门遇到此类事情也很尴尬。“被骗人报警离事发时间至少有一天,现场均被破坏,无法鉴定当事人消费酒品的伪劣和品质高低。”
部门监管不能少 交友动机需端正
冉冬认为,“酒托”的行为其实质是“网络诈骗”,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严打“酒托”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工商部门认为,打击“酒托”需要公安、工商、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联手,加大对居民区出租房和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从“酒托工作手册”中可以发现,“酒托”是利用部分男性网友寻找“对象”“情人”等欲求心理,通过网络聊天引诱其见面消费。同时利用男性爱面子、不愿为人知晓等心理弱点,迫使被骗男性“甘心情愿”吞下苦果,被迫进行高额消费。
有关部门和专家认为,人们首先应该端正交友动机,寻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如果遇到“酒托”,应及时举报,留下他们的电话和名字。
“酒托工作手册”还有这样一条“经验”:“到省外打工的人过年过节一般都会回家,这类人一般都是‘大单’。”年关已近,“寂寞网友”们千万要谨防“酒托”的“温柔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