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发放也“摆乌龙”:广西武鸣县的一对年轻夫妇在成功怀孕后,却被卫生部门发现准生证为工作人员失误所错发而将其收回,这对夫妇由此陷入尴尬。武鸣县就此回应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已对当事人表示诚恳道歉,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县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
武鸣县委宣传部20日晚间通报,当事夫妇唐某某与罗某某于2006年育有一子。唐某某家中姐妹四人,并不符合生二胎条件。由于镇计生服务所办证员对新条例内容理解不深不透,仍按照旧的计生条例于2013年6月14日通过了唐某某夫妇的申请。10月,曾某某在整理档案时,发现了错误,于次月收回已办理的《二孩生育证》。
对此,武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表示,对此事给唐某某夫妇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恳道歉,将组织人员登门协商处理相关问题。
武鸣县委宣传部同时通报,已经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了这一案件的专门调查组,将对事实再次进行核实调查,如发现确实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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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准生证孩子还能不能生
自己完全没有过错,却面临着要么把孩子生下来接受罚款,要么流产的尴尬选择。罗先生和妻子的尴尬经网络披露后,引起了网友激烈讨论。
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宏斌说,政府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代表了政府,计生工作人员在发放准生证时出现失误,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钟宏斌提醒,这一事件中,罗先生和妻子本身没有什么过错,过错在政府方,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要求终止妊娠,“如果对孕妇身体造成损害,政府就要赔偿;没损害也应该适当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政府部门的失误决不能让百姓买单。”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相关政府部门在罗先生妻子怀孕后再将准生证收回,“是非常不合适的。”夏学銮认为,既然错误已经造成,政府部门就应当承担相应后果,“允许对方将孩子生下来”。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罗国安也认为,既然是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政府就该承担相应的纠错成本,不应将后果转嫁给无辜百姓。
到底罗先生的孩子还能不能生?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一问题当地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