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4日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为继续深化重庆市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重庆市财政于下达了2013年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55万元,其中市级国有农(林)场53万元,区县国有农(林)场502万元。
据悉,这笔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国有农(林)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维持农(林)场基本运转必要经费支出、基础设施的维护支出;以及对农(林)场与承包职工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时不再收取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费而减少的收入予以适当补助等三方面。同时,重庆市财政局还明确了2014年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