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顿媛媛)北京市日前召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布会,并对《关于加快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办法指出,到2020年,北京养老床位将达到16万张,同时在新建的养老机构中,80%以上的养老床位应具有养护功能。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最高提至每人每月500元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新政策积极探索给予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一定的支持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阶段支持标准。
根据办法,新、扩建养老机构由原来每张床位8000元至1.6万元的市级支持标准,提高到2万元至2.5万元,同时区级资金还将按照1:1的比例给与配套支持,就是说新、扩建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标准将最高增至5万元。
同时,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从原来的200-300元/人/月也将提高到300-500元/人/月。
李红兵同时表示,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实际承担集中养老服务职能的全托型社区,营运期间也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除了提高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外,社会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等方面将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还可享受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超八成新建养老床位应具养护功能
据了解,北京市现有养老床位9.5万张,尚有2.5万张养老床位缺口。办法明确了2015和2020年两个时间点要达到的床位建设总量指标和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指标。即:到2015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将达到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到2020年,机构养老床位将达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同时办法规定,要重点建设具有护养功能的养老床位。
李红兵表示,“十二五”期间,在新审批建设的养老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中,80%以上的养老床位应具有养护功能。
此外,在养老床位的建设方面,办法明确,区县政府是养老床位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将养老床位建设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