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其中,城市上涨3.2%,农村上涨3.3%;食品价格上涨6.5%,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3.2%,服务价格上涨3.1%。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6%。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持平(涨跌幅度为0);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2.11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3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8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8.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7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6.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酒类价格下降0.9%,烟草价格上涨0.3%。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4%。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5%,鞋类价格上涨2.0%。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8.0%,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5%。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4%,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6%,西药价格上涨0.3%。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6%。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6.6%,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2.2%,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3%,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3.1%。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旅游价格上涨8.4%,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8%,文娱费价格上涨2.0%,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1%。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5%,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5%,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6%。
据测算,在10月份3.2%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余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