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5日发布消息称,重庆环保系统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342个环境安全隐患,该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汛期环境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中,重庆市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81人次,检查企业1710家次,在214家企业中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342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309个,整改率为90.35%,其余28家企业33个一般环境安全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重庆市武隆、江北、丰都、渝北、北碚、梁平、奉节、铜梁、垫江、巫山、巴南、长寿、涪陵、南岸、彭水、黔江、荣昌、万州、巫溪、云阳、双桥经开区等21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均坚持环保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中,涪陵区采取自查、普查、复查、抽查、督查“五查”模式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北碚区结合本地实际将环境风险源按行业种类分组;云阳县强化媒体监督力度,披露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违法行为;秀山县坚持汛期环境风险研判、预警和环境违法行为“两手抓”。
重庆市环保局表示,该市各区县环保部门将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始终处于有效管控之中。环保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对环境安全隐患无法整改落实到位的,将报请当地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治理。